深圳货车与校车相撞事故追踪:肇事货车司机被批捕
上月底发生在深圳坪山新区的货车与校车相撞事故有了新进展。据深圳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该院已于十月十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肇事的货车司机王某忠批准逮捕。
经查,2013年9月26日6时50分许,司机王某忠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深圳坪山新区创景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创景路与金牛东路交匯路口时,该车车头与金牛东路东往西方向行驶的一辆校车身左边发生碰撞,导致校车侧翻,校车司机陈某及车上的1名女教师和15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及汽车部分损毁,其中1名紧急受伤的学生经深圳儿童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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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侦查并认定,王某忠驾驶具备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超越限定时速,且驾驶机动车辆通过没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避让右方道路直行汽车先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而校车司机陈某驾驶机动车辆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发现的危险採取手段不当,其行为也违反了有关规定。因此,应由王某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该案承办人、深圳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检察官吴艷觉得,犯罪嫌疑人王某忠超速驾驶具备安全隐患重型机动车辆发生涉案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紧急后果,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有逮捕必要,因此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记者获悉,校车司机陈某也被交警部门作扣証处置。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犯罪嫌疑人王某忠在对有关事实供认不讳的同时,辨称事发路口的黄灯一直在闪烁,其以为信号灯坏了。而校车司机陈某也証实当时路口的黄灯一直在闪。经知道,在早上8时前因交通流量较少,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为黄灯闪烁警示模式符合有关规定。检察官吴艷称:路口黄灯持续闪烁,是一种警告信号,警示汽车、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开车遇见黄灯闪烁时,必须要注意观察路况,并减速慢行,切不可贸然行驶。
检察官还告诉记者,王某忠、陈某都是老司机,均有10年以上驾龄。老司机也会出车祸。因此隻要开车,必须要严格遵守交规,维持高度的警惕性,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幸运的是,案发时校车上的师生都系着安全带,才没酿成更大的悲剧。在此大家也提醒广大市民,乘车应该系好安全带,举手之劳,就能给自己生命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