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是可以的。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遭到损失或人身生命遭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置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保险人需要垫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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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以下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公告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成本清单后,核实完毕,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成本,保险人在医疗成本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
1、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员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辆失窃被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3、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缘由、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觉得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公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职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成本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公告之后,经核对是要准时垫付抢救成本的。
保险公司在车祸导致脑伤的状况后,可以与当事人的家属协商是不是需要进行提前赔付,通常情况下,只须双方达成一致建议的,就能根据约定的方法和办法进行赔偿,但通常情况下,伤员应当积极进行医疗,可以先行垫付,后期依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状况进行合法适当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