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伤残鉴别出院后多长时间进行鉴别?
《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备资格的伤残鉴别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别应待治疗终结,一般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别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别。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少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总是把握不准,致使一些伤残鉴别结论在诉讼中没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在做伤残鉴别时,必须要严格根据步骤来。
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方法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备资质的伤残鉴别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别,如有内固定的,需要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别。假如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别,此时髦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会不会留下肯定的伤害影响,是不是能完好如初,尚没办法判断,依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没办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状况。在实务中,一般是在出院后三个月左右由专业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别。
由此可总结出: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别一般是在出院后,且治疗终结、伤情完全稳定之时(实务总是为出院后三个月,且有固定物的需待固定物取出后)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别,出具有关建议。
2、为何要做伤残鉴别
1、做伤残等级鉴别,是为了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生活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成本;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诊治疗支出的各项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当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索要赔偿时,也是需要在发生了意料之外伤害事故后准时的进行伤残鉴别,在申请伤残鉴别时也是可以通过自己鉴别与委托别人进行鉴别,然后依据受害人的伤残鉴别结果来索要相应的赔偿,假如当事人对伤残鉴别的结果不认可时,也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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